法定
數字貨幣,中學教科書里面把貨幣的本質定義為一般的等價物,很多學者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一種關于交換權的契約。
我認為數字貨幣是采用數字化技術的貨幣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國家主權背書,而且具有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貨幣,它構成法定數字貨幣,這當然是我的一個看法,也許不準確。英國、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等等央行都已經宣布啟動基于
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的研發,我們中國也早已經啟動數字貨幣的研發,研發團隊在一年多前發布了一個研究報告,這個報告涉及數字貨幣總體的架構、技術標準、法律地位、發行業務等等。
應用
區塊鏈技術來構建法定數字貨幣的話,理論上是可以實現高效率、高透明的。第一是直接支付、無現鈔支付可以減少成本。第二是中央銀行實時、完整數據,能夠控制貨幣供應總量的精準性。第三就是資金流的信息是可觀察、可追蹤的。所以,從反腐敗、反逃稅、反洗錢等幾個方面來說,應該說是高效的。
我覺得其實數字貨幣或者說法定數字貨幣它能不能替代傳統貨幣,取決四個關鍵因素:第一個是效率,第二個是可靠性,第三個是成本,第四個是法律。
我個人認為在日常的支付市場,數字貨幣可能并不具備取代微信支付、支付寶等新型電子支付方式的絕對優勢。我認為在日常支付市場,數字貨幣是法定也好,不法定也好,數字貨幣它取代不了支付寶這類新型電子支付的位置,但是在集中交易的場景中,數字貨幣是最有可能成為高效率的工具的。
去年7月份、8月份,高盛獲得美國專利商標局所頒發的第一個數字貨幣的專利,他們這個數字貨幣是瞄準證券交易清算市場,美國的證券交易的清算T+3。T+3,3這里面風險太大了,不可知的風險太大,所以他們希望說用數字貨幣能解決這個問題。我自己覺得,我們中國如果說真的要推出我們的數字票據系統或者我們去他們那里進行一些
金融交易,我認為必須要有數字貨幣作為清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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