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美國,我覺得美國做得還是有點意思。2016年以前美國的監管重點在于防止虛擬貨幣等等一些新的技術形態、業務形態占領美國法幣領域,這是他們過去一直堅持的。
但是2017年它采取了一系列新的動作:第一個就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在7月下旬宣布,經過監管審批的Coin屬于證券,然后
ico要納入監管,未經監管審批的ICO屬于非法的證券發行。
12月下旬他們對ICO非法集資采取了法律行動,美國去年還采取了一個比較大的動作,就是美國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于12月初公布了審查結果:允許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允許這兩個交易所進行
比特幣的期貨交易。這應該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所以,這兩家分別于去年12月10號、18號推出比特幣的期貨交易。另外,美國有一個統一州法委員會,美國的各州是有立法權的,但有些業務比如說
金融業務、好多商業業務都是跨州的法律必須一致,所以它的統一州法委員會是有這么一個功能,就是說,可能會涉及到整個美國聯邦之類的一些法律的建設。
一般來說,法律草案是他們來提出的,他們提出了一個《虛擬貨幣業務統一監管法》草案,這里它把Coin定義為虛擬貨幣,而且它認為虛擬貨幣不是法定貨幣。這個草案也明確說虛擬貨幣有
區塊鏈,有助于實現快速的、低成本的、跨境或者遠程的交易;均衡的監管體系可以為它的發展奠定基礎。但是,它也認為虛擬貨幣的匿名性等等這樣一些問題不可避免會帶來洗錢、非法融資、逃稅等等問題,所以很有必要進行審慎的監管。這個法對牌照的合法信息披露、執法措施、居民保護、合規政策作了具體的規定。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