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我們中國。新加坡側重于數字
金融的創新實驗,日本側重于數字金融市場的開發,美國側重于數字金融市場的規范,我認為我們中國側重于數字金融風險的防范。
大家知道,去年9月10號人民銀行等7部委發布公告,認定
ico屬于非法公開融資行為。
而且應人民銀行要求,中國三大虛擬貨幣的交易平臺:
火幣網、OKCoin、
比特幣中國都停止了國內的交易。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防止發生系統性的金融風險是金融監管政策的底線,基于政府的立場和視角,對于金融科技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苗頭及時主動地出手,防止演變為系統性的金融風險應該是必要的。
政府需要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需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這是政府的職責。所以,基于創新者、創業者的立場和視角,我認為不觸犯法律的原則,不觸犯監管的底線應該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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