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物權第2條規定物權法中的物包括了動產、不動產和法律規定的財產權利。隨著
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基于
區塊鏈技術產生的信息數據、虛擬財產、
數字貨幣或數字票據等對傳統物權法提出了挑戰,現行物權法難以對其所有權給予確定明確,其未來是否可以得到明確的權屬,并且實現在
金融領域實現交易,是值得考慮的問題。
另外,去中心化的區塊鏈中的這些虛擬財產的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如何設立、變更或消滅與現行物權法的規定也難以相匹配。還有,區塊鏈技術如果用于進行房產、車輛、船舶等物權登記也將改變現有物權登記的規則和方式。未來物權法需要對這些問題進行梳理和明確。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