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系數指與活動數據有關和排放出的化合物數量系數。在給定運行條件下對某一類活動的排放系數通常是基于測量數據的樣本得到的平均代表性排放率。
碳庫中的碳儲量由于碳增加與碳損失之間的差別而發生的變化,這種變化稱為碳儲量變化。當損失大于增加時,碳儲量變小,因而該碳庫為源;當損失小于增加時,該碳庫為匯。
碳排放配額是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的發電機組相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額,2021、2022年度配額實行免費分配,采用基準法核算機組配額量,計算公式如下:機組配額量=供電基準值×機組供電量×修正系數+供熱基準值×機組供熱量
延續在核定配額環節控制配額缺口較大企業和燃氣機組的配額缺口,采取清繳配額豁免的方式,當重點排放單位核定的年度配額量小于經核查排放量的80%時,其應發放配額量等于年度經核查排放量的80%。據測算,該項政策2021年度將減輕306家企業負擔
全國碳排放數據報送與監管系統與環境信息管理平臺采用同一賬號體系,通過單點登錄,實現統一認證。碳排放數據報送系統采用 名單準入制管理,納入重點排放管理單位,且由管理部門在“全國碳排放數據 報送與監管系統—管理端”錄入重點管理單位清單的企業
碳匯計量評估師專業技能崗位人才考試共劃分為3個級別:初級碳匯計量評估師專業技能崗位人才、中級碳匯計量評估師專業技能崗位人才、高級碳匯計量評估師專業技能崗位人才。
《2021、2022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規定了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2021、2022年度配額核算與分配方法,明確了配額發放、調整及清繳履約等管理流程。《配額方案》編制遵循的主要原則有“三個堅持”
據易碳家了解到,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處罰信息,由作出處罰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據《關于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環辦執法〔2019〕42號)的相關規定
組織開展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配額清繳相關工作。重點排放單位可使用CCER抵銷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配額量的5%,相關規則、程序另行通知。
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完成配額核定后,要組織各重點排放單位盡早完成全國碳市場2021、2022年度配額清繳,確保2023年11月15日前本行政區域95%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12月31日前全部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
據易碳家了解到,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通過管理平臺下載打印生成數據的附件5—6,加蓋公章后于2023年7月15日前報送注登機構,抄送我部應對氣候變化司。注登機構收到紙質件后,配合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核實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