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最近兩年發生的大型平臺之間為了爭奪用戶采取“二選一”要求或者補貼等行為都涉嫌違犯電子商務法。隨著電子商務法的出臺,發改、工商、商務等三部門反壟斷職能的有效整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未來國家在互聯網領域反壟斷能力將會大大加強。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