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商務法》的實施不僅對企業商業模式創新帶來了新的挑戰,同時也對政府治理帶來新的挑戰,為了提高市場監管部門對電子商務市場監管治理能力,更好落實《電子商務法》執法,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適應網絡市場監管需求,加快理順網絡市場監管體制和機制,明確部門職能分工和合作模式,明確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協同聯動治理模式。二是加快構建國家統一的電子商務監管治理平臺,加強與重要電子商務平臺的系統對接,推進數字化、網絡化和平臺化監管,提高事中、事后監管能力和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協同聯動監管能力。三是加強
物聯網、大數據、
人工智能、
區塊鏈等技術在監管治理平臺中的應用,推進數據自動采集、數據關聯比、智能化監管,提高自動感知、深度治理、智能監管、信息溯源等能力。
(作者系工信部賽迪研究院互聯網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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