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EOS投票機制
比特幣和早期以太坊選擇了 POW 共識機制,需要挖礦來維持區塊鏈網絡的運行。不同于比特幣和以太坊,EOS 基于 DPOS 共識機制,采用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主要通過 21 個出塊節點(Block Producer)和備選節點(Block Producer Candidate)來維持區塊鏈網絡的運行。票數前 20 名的節點直接當選本輪出塊節點(即超級節點),剩下的節點中隨機挑選出的一個節點,成為第 21 個區塊生產者。EOS 節點選舉中,每 126 個區塊舉行一次投票,每個區塊間隔時間 0.5 秒,因此每 63 秒就會有一輪選舉。
雖然 DPOS 共識機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 “不可能三角”中的效率問題,但公平性和安全性一直飽受質疑,特別是超級節點競選問題凸顯。
1. EOS 節點賄選丑聞
2018 年 3 月,EOS 老貓團隊表示,一旦當選就會面向投票支持者進行分紅獎勵,承諾將50%的可分配收益返還給前 50 名投票者。此舉遭到 block.one 和國外社區的反對,BM 本人和EOS 紐約社區隨后均表示,這樣不利于 EOS 生態的長久發展。EOS 團隊負責社區的 Thomas Cox 直接斥責 EOS 老貓團隊的行為不符合 EOS 憲法。2018 年 4 月,“溫州幫”在 EOS 超級節點競選前囤積大量 EOS 現貨,以期在投票中占得先機。2018 年 9 月,有媒體爆料,火幣疑似與 16 個候選節點進行互投,其中火幣為對方投票數為 56300,對方為火幣投票達 40022。火幣官方隨后對此予以否認,并聲稱:火幣與文中提及的相關節點并無任何財務往來。
超級節點之所以會出現賄選問題是因為當選超級節點不僅可以獲得節點獎勵,還將擁有充分的社區話語權。節點獎勵來源于 EOS token 增發(EOS每年增發 5%,其中 1/5 作為節點獎勵),具體分兩種形式發放:一是出塊獎勵,由前 21 個節點承擔出塊任務,享受每年節點獎勵(1%)中的 25%,一般,前 21 個節點平分此出塊獎勵,每天得到 326 個 EOS(初始量10億*5%*1/5/365);二是投票獎勵,由前 21 個節點和備用節點共有,按照所有節點投票比例來分配節點獎勵剩下的 75%。投票獎勵只能預估,因為投票獎勵雖然按照投票比例分配,但節點領取時間不同,對應的獎勵池總量也會發生變化。
因此,利用票選規則拉票賄選就成為了各方候選者競選成功的捷徑(所謂賄選,就是將當選超級節點后每年應分得的節點獎勵返還給每一位投自己票的人)。賄選方式有內部賄選和外部賄選兩種方式:內部賄選即靠節點間換票、扶持備用節點等手法實現利益最大化;外部賄選方式則通過發行 token 來獎勵投票給自己的節點。
為解決備受爭議的“賄選問題”,EOS 曾多次更改超級節點競選投票規則,目前每個 EOS 都可以投出 30 票;1 個 EOS 可以投給 30 個節點,或者只投給幾個節點,但不能給同一個節點投超過 1 票。
2. EOS 節點出現入不敷出
如上文所述,EOS 節點的運行不是通過挖礦,而是依靠 EOS 網絡每年的節點獎勵。根據 EOS瀏覽器 eosx.io 數據,截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 10 名的超級節點每日獎勵為813~826 個 EOS。第 40~50 個節點每日的獎勵為 221~300 個 EOS。火幣排名第一位,每天有 864 個 EOS,按 2018 年 12 月 26 日 EOS 的實時報價 2.45 美元來計算,約 2400 美元(合計人民幣 14,402 元);EOS 24 排名第 21 位,每天有 761 個 EOS,約 2114 美元(合計人民幣 12686 元);EOS amsterdam排名第 50 位,每天有 221 個 EOS,約 614 美元(合計人民幣 3684 元)。

從成本角度來看,采購礦機是挖比特幣和以太坊的主要花費。而 EOS 節點的成本不僅包括服務器成本,還需要承擔帶寬、基礎設施和人工額外成本。節點服務器實際上是一個云主機,包括軟件和硬件。以 EOS 官方宣布節點選舉時的推薦節點服務器(亞馬遜 AWSEC2 主機x1.32x Large 型,128 核處理器,2TB 內存,2x1920GBSSD 存儲空間,25Gb 網絡帶寬)為例,一臺節點服務器的費用是 1 小時 13.338 美元,再加上一臺備用服務器,每日運營成本就達到 13.338*24*2 = 640 美元。
僅從服務器配置成本來看,前 21 個超級節點還處于盈利狀態,前 50 個節還處于收支相對平衡,但從第 50 個節點開始,節點收益會呈現階梯下降的趨勢,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但如果將帶寬、基礎設施和人工等額外成本都考慮在內的話,所有節點基本上都會存在一定的運營壓力。出現這種局面的部分原因是近期 EOS 價格不斷下跌,EOS 價格不能覆蓋其成本。
當然,目前競選超級節點的團隊更看重間接收入,即充分的社區話語權。因超級節點擁有 EOS生態的投票權,對于 EOS 社區的影響力也是毋庸置疑的。下圖是參與競選的 eosnewyork 團隊發布的節點收益使用計劃,幾乎涵蓋了節點生態建設的方方面面。

3. ECAF 與申訴人案件溝通緩慢
在 EOS 仲裁制度中,首先由 EOS token 持有人投票產生仲裁依據,包括 EOS 憲法、EOS 爭議解決規則和 EOS 仲裁手冊。然后,ECAF(EOS Core Arbitration Forum)管理員將案件分配給仲裁員,仲裁員根據仲裁依據對案件進行仲裁,產生仲裁結果。21 個出塊節點對仲裁結果實施裁決。

仲裁的爭議包括:
1)資產所有者主張損害賠償和要求救濟的典型爭議;
2)對系統漏洞或賬戶凍結的緊急干預的請求;
3)利益相關方對 EOS 主鏈上的數據相關或 EOS 主鏈相關的請求;
4)來自國外法庭的法律程序的請求。
ECAF 設立的目的是向仲裁員提供執行規則和慣例支持,并執行案件,來服務于社區。但隨著申訴案例的增多,ECAF 因辦事效率帶來的問題正在凸顯。
2018 年 6 月 28 日,EOS Cannon 丟失 1281 個 EOS,EOS Cannon向 ECAF 提起申訴,ECAF 的仲裁員 10 月 3 日才對騙子賬號做出“緊急凍結令”。2018 年 9 月 14 日,Dapp EOSBet 被黑客攻擊,隨即向 ECAF 申訴,要求 BP 們凍結黑客賬戶。然而黑客賬號四天后才被凍結,Dapp EOSBet 損失 4 萬個 EOS。
ECAF 辦事效率低下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有限的仲裁員無法匹配海量的仲裁案件,ECAF 是自治的仲裁機構,目前主要由無償志愿者組成,缺乏穩定的收入作為動力支撐;二是 ECAF 仲裁員只有仲裁權利,沒有執行權力,仲裁員做出的裁決需要被 21 個 BP 分別審核,即使審核通過仲裁員也沒有權力監督 BP 及時執行裁決,這種情況導致了仲裁結果的執行不力。
在 EOS 社區中,投票是唯一的賦權方式。BP 是持幣者投票投出來的,而 ECAF 不是。因此,EOS 治理機制是 ECAF 出現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然而,ECAF 與 BP 的權利分配方式保持現狀可能是現階段唯一的選擇。因為一起“案件”由一名仲裁員來給出裁決,如果仲裁員的權力過大,對個體的依賴性過大,仲裁員的能力與素質會對判決帶來決定性影響。
未來,ECAF 市場化或許是解決困境的方式之一。一方面,對不同的服務收取不同的服務費,吸引更多的職業人士加入 ECAF,將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鼓勵更多 ECAF 類型的仲裁論壇參與競爭,放寬社區成員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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