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
區塊鏈以及虛擬貨幣持較為積極的態度,立足于本國國情,具有力爭在
金融科技領域搶占全球制高點的雄心。
首先,與有的國家在區塊鏈監管政策方面的極大反復不同,作為一個高度法治的國家,新加坡自2013年以來的各類區塊鏈監管政策,基本上以鼓勵創新為主,保持較高一致性。這大大有助于創業者的規則預判,為下一步研發或市場運營作準備,減少運作成本。而中國自從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國內
ico項目及虛擬貨幣交易所一刀切,全部禁止和關停清退。如果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新生事物,致力于區塊鏈領域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在把握底線的基礎上,大膽鼓勵技術創新,不妨考慮從“全面禁止”逐漸走向以高度謹慎為前提的“有限開放”。
其次,新加坡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模式也值得中國參考。一方面,新加坡通過識別虛擬貨幣的本質,將其納入現有法律的監管框架;另一方面,MAS發布各類聲明、風險警告與種種實施細則或指引,這些政府文件的基本精神與傳統金融監管法規(如SFA)的基本精神相街接,彌補立法上正式法律存在的空白,基本上能及時跟蹤行業風險并試圖將之置于可控范圍。中國也可根據代幣的實際屬性,將虛擬貨幣其納入現有法律的監管框架。同時,相關監管部門應及時出臺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更好地執行并落實法律規定,完善監管細則;或者彌補立法上正式法律存在的空白,及時跟蹤行業風險并試圖將之置于可控范圍。
再次,新加坡政府對區塊鏈行業基于底線思維的監管值得借鑒。新加坡監管重點圍繞虛擬貨幣交易所、ICO展開,注重嚴厲防范洗錢與恐怖融資,提示消費者風險,同時引進沙盒監管這一柔性監管模式。在具體法規與指引方面,對于向新加坡公民進行ICO的行為提高監管要求,盡可能將風險化解或置之于境外。此前,中國虛擬貨幣相關產業尚處于法律與監管真空期。在2017年9月之后,國內幾家知名交易機構外均移師海外,同時不斷有更多新的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在海外涌現。這些中小型機構均游離在中國監管者的“法眼”之外。中國將來的區塊鏈監管長效機制,可參照新加坡的一些經驗,重點考慮對于交易所監管重點應為交易平臺設置牌照、從業者準入資格,同時還應重點關注風險揭示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交易機構的網絡安全標準、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機制等方面,從而在推動虛擬貨幣及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的同時,有效防范各種違法與犯罪行為。
最后,自2018年年中以來,中國國內有媒體或個人對STO的討論異常火熱,并順帶研究了“新加坡STO監管框架”。需要說明的是,新加坡當前并無此類專門的法律監管框架,所有涉及證券性質的代幣,均納入現有證券法律監管之下。這意味著一定被界定的證券,代幣發行必須如股票公開發行那樣進行提交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等要求,對初創企業而言,其成本幾乎難以承擔。
(作者:鄧建鵬,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區塊鏈+法律監管頂級專家,本文發表于《當代金融家》,更多內容參見鄧建鵬:《區塊鏈國際監管與合規應對》,預計2018年年末出版)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