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艷強:胡教授您很早就提出了智能合約工程(SCE),您可以給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智能合約工程?目前有哪些研究方向?取得了什么成果或者有何進展?
胡凱:回答布洛克科技【時點對話】第三問。這個要從軟件工程開始說起,為什么會誕生軟件工程呢?在60年代中期,爆發了軟件危機,也就是軟件的規模化生產以及軟件的可靠性成為軟件發展的制約性因素。在1983年,軟件工程就提出了七條基本原理,包括從語言、數據庫到開發工具、平臺等方面的定義,它在給定的成本和進度下要求開發出具有適用性、可修改性、可靠性、可維護性等十余個屬性的可靠軟件。
目前的智能合約也處在一個初期的過程。首先我們認為智能合約是一個軟件,但智能合約又是一個特殊的軟件。我們研究智能合約的屬性,給它定義了十個有別于其他軟件的一些屬性,比如說智能合約需要有合法性、證據性、一致性、智能性、可信性、可觀察性等智能合約作為一個特殊軟件的屬性。
自從智能合約誕生以來,就發生了很多不可信事件,包括2016年6月的the DAO事件,2018年4月22日到25日,幾個公鏈發生的重大漏洞事件,給客戶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是智能合約作為一個特殊軟件的特殊屬性。因此我們在2017年初,就提出了一個智能合約工程的概念。智能合約工程是融合軟件工程、復合驗證方法和計算法律的智能合約系統化、規模化的開發過程. 就是要解決智能合約可信化、規模化生產問題。
我們目前的工作包括對智能合約的形式化驗證、并行模型、一致性測試、基于模板和
人工智能的合約生成、自動部署和運行、以及法律代碼化等一些方面,力圖構建一個完整的智能合約工程體系。
【時點對話·第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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