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中心化資產交易中,中心機構是監管抓手,承擔投資者教育、風險提示、項目審查、客戶識別、資格認定、資金托管、反洗錢等職責,而在去中心化資產交易中,更離不開有效的監管“承載體”,需要借助科技創新引入監管科技理念,技術上設置一個監管接入點,加強對去中心化資產交易的主動監管和滲透式監管功能,提供如KYC、AML、項目盡調、風險
評級、信息披露、風險監測等專業服務。具體實現形式可以視不同的技術方案而定,有些可能需要大規模重構,而有些只需做些改正和調整,比如分布式監管科技平臺采用
區塊鏈技術開展去中心化交易所項目風險評級和盡調分析。再如基于公證人機制的去中心化資產交易,只需借助網關就可以做到細致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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