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環境寬松,法規完善,保持穩定,監管嚴格指數:
是否允許數字資產支付
澳大利亞政府是世界上少數全面放開以
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資產交易和流通 的國家之一,2017 年 7 月 1 日,澳大利亞政府正式認可比特幣的貨幣地位, 并正式實施免除對比特幣的雙重征稅、交易稅以及商品與服務稅政策。在 2017年 7 月 1 日之前,澳洲數字資產的消費者需要支付兩次消費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簡稱 GST),一次是在購買數字資產時,另一次是在使用數字資產 購買其他商品和服務時。
是否允許交易所境內運營
澳大利亞正推行對數字資產交易所的注冊登記制。2017 年底,澳大利亞參議院 正式批準通過了《2017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修正案》,授權該國
金融情報機構 ——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Austrac)監管比特幣交易所,該法案規定, 澳大利亞的比特幣交易所需要在 Austrac 登記注冊,在“數字資產交易所登記 冊”上留底,此外,交易所還要制定一系列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尋找反洗錢和 反恐怖主義融資的解決方案,驗證客戶的身份信息,報告任何可疑的活動,國 際交易或有超過 1 萬澳元的大額交易也需上報 Austrac。交易所還需要將部分 交易記錄以及客戶身份信息保留長達 7 年的時間。
上述政策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正式施行,政策期限為 6 個月,若在此期間內沒 有遵守條款,交易所將被采取強制措施;此外,若交易所的注冊申請處于審核 當中,Austrac 將考慮通過過渡期的方式允許現有公司繼續提供服務,但必須 在5月14日前進行注冊。
是否允許首次數字資產眾籌
澳大利亞政府對數字資產眾籌的態度較為包容。2017 年 9 月 28 日,澳大利亞 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簡稱ASIC)發布了監管指引,指出:首次數字資產眾籌的法律性質取決于某一個具 體的數字資產項目是如何構成及操作的,以及所籌數字資產背后所代表的權 利,監管機構將依據項目所涉及的行業與業務的差異適配于不同的法律法規。
是否允許數字資產投資
澳大利亞對數字資產投資持開放態度,但在特定場景下將對其收取相應的資本 利得稅。一方面,如果出于投資目的持有數字資產(即追求投資回報或用以維持某個公 司的運營等),則該項數字資產在增值時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但若持有該項 數字資產超過 12 個月,稅務局會給予一定的稅務優惠。如果出于個人使用目 的持有的數字資產(如主要用來支付或做等價交換其他消費品),金額 10000澳元以內的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新西蘭:態度持續保守,政策依舊較緊,監管指數
是否允許數字資產支付
新西蘭央行對數字資產支付持保留態度,并未認可數字資產的法定地位,認為 數字資產擴展了人們可以相互交易的機制,但數字資產“交易量較小”、“匿名 性與信貸發放不匹配”,“暫時無法替代傳統的支付系統”。
是否允許交易所境內運營
新西蘭對數字資產交易所實施嚴格的管理,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明確指出, 數字資產屬于證券,要求交易所、錢包以及經紀商等所有涉及數字資產的服務 供應商都需要依據《金融市場管理法》在金融服務供應商登記系統(FSPR)中 登記,支付申請費用、稅款,以及遵守公平交易規則,履行反洗錢法規定的義 務。目前政策暫未變化。
是否允許首次數字資產眾籌
新西蘭金融監管局認為,所有數字資產都是證券,屬于《金融市場管理法》監 管范圍,并且,在某些情況下,根據數字資產的特征和經濟實質可將其歸為金 融產品,如債權證券、股權證券、托管投資產品或衍生品。其他情況下,若不 屬于金融產品,發行方企業必須遵守“金融市場管理法”下的“公平交易法” (Fair Trading Act),且這項法律不僅適用于國內產品,也適用于新西蘭境外提 供的數字資產產品。此外,數字資產眾籌方還需遵從其他進一步的監管,如反 洗錢法等。目前,相關政策暫未發生變化。
是否允許數字資產投資
在數字資產投資方面,新西蘭政府并未禁止投資者參與,但整體態度相對保守, 曾向用戶警示數字資產投資的風險。
聲明:本文來自于
火幣區塊鏈研究院2018.5《全球區塊鏈產業全景與趨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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