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代幣是一種什么權?該當如何對待這項在
區塊鏈技術創新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權利?或者換句話說,禁止
ico之后,如何才能重建區塊鏈的激勵機制。
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互聯網技術,它的出現標志著互聯網進入到了一個新階段,也為創設專屬于互聯網的新型權利提出了更為迫切的要求。其實,如何界定互聯網場景里的各類權利一直受到高度關注,我國政府最近提出要“完善數據產權保護制度”,英國政府擬將“數據權”(Right to Data)列入公民基本權利等,都是很好的例證。
代幣反映的是勞動者對區塊鏈所擁有的權利.從代幣的權利起源和權利內容看,它兼具股權、債權和知識產權部分權能,用傳統的法律權利概念已無法解釋。鑒于它代表的是針對區塊鏈的權利,因此毋寧說它就應該叫做“區塊鏈數據權”(Right to Chain),或統稱為“數據財產權”,是一種新型的民事權利。
“區塊鏈數據權”作為一種新型權利,既能保護勞動者在區塊鏈上應得的利益,同時還能正本清源,消除代幣亂象。將區塊鏈納入法定權利的保護體系,也為監管代幣找到了可行的路徑,這意味著圍繞這項技術的資本運作能夠更快地轉向有序發展,投資者的權益也將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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