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盟
碳交易市場等全球成熟
碳市場的發展經驗來看,碳遠期、碳期貨、碳期權等衍生產品對于碳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而當前我國碳市場仍以現貨交易為主,碳
金融衍生品的種類較少、交易規模較小。CCER自帶的標準化、易分級、供需雙方數量龐大等屬性使其具備承載金融衍生品的良好條件,發展CCER對于我國碳金融市場的擴大與成熟具有重要意義。
謀定而后動:重啟CCER申請仍需完善“三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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