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引導市場對真正的綠色
低碳企業和行為進行更多獎勵。當前,ESG的強制披露等系列強監管措施阻力較大的背后,是市場關于做ESG究竟能不能給股東帶來真實的回報、還是一個純成本的支出存在較大的爭議。因此,在政策層面就首先需要對環保企業給予激勵措施,如對環保企業和低碳環保技術研發費用進行政府專項資金補貼或稅收抵免,減輕企業環保行為成本、減少“漂綠”動機。同時,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加強群眾綠色消費教育和宣傳,加強ESG基金規范等,引導更多市場機遇和資金流向綠色低碳領域,給予綠色企業更多發展機會和市場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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