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雙波:綜合考慮上述挑戰,ESG
評級機構在數據獲取過程中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提高數據的有效性。
第一,定性數據定量化,定量數據標準化。基于評級方法的科學思考,在滿足評級方法的合理性基礎上,指標設計中盡量實現將定性指標定量化,降低主觀判斷的影響。如衡量高管穩定性,可通過高管三年變動次數進行替代。同時,定量指標設置盡量標準化,如通過規范數據披露口徑格式,實現數據的可比。
第二,多渠道完善數據來源。除企業主動披露數據外,從政府機構、社會等多個渠道獲取企業監管信息(如處罰信息)和輿情信息,彌補單一數據來源披露不足的影響。同時,通過評級機構自身的專業能力,對無法獲取的數據進行計算補充,提高數據的完整性。
第三,開展有效的數據驗證,與企業保持良好的溝通。通過系統交叉驗證,結合人工復核的方式,對數據進行多重檢驗,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在有條件的基礎上與企業保持良好的溝通,針對數據披露不足或披露的問題數據,可通過問卷、訪談等方式不斷完善和修正。此外,ESG評級機構應積極參與ESG相關標準的建立,同時為企業提供ESG知識的宣講和培訓,長遠來看,可助力企業提升ESG信息披露能力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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