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的計算主要依賴于清單方法,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制定了《2006年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下稱《指南》),要求各國清單須按照《指南》的方法編制。即便如此,國際上很多聲音提出,不同行政區域之間上報標準不一致導致的偏差問題、統計管理上相互不透明等問題無法避免,利用碳監測衛星,通過大氣反演的方法,進行全球人為排放的監測方式更優成為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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