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方面的原因可能導致電力市場產生反直覺現象,這里從電力市場的動態性、系統性和長期性三個方面進行簡要討論。
動態性主要從市場主體行為的角度考慮,即市場中主體的策略或報價不是靜止不變的,而是隨著市場規則、環境和其他市場主體行為的變化而變化。如果在市場機制研究中未考慮主體的策略性報價行為,局限于以固定報價參與市場的假設,則實際市場的結果和靜態分析下的結果可能會不一致,甚至相反。
系統性主要描述電力市場中多個產品、多種交易、多種主體及多維目標之間的耦合關系。如果在對具體的某個機制進行設計的過程中未考慮其他主體、其他環節、其他目標的影響,整體上看可能會產生反直覺的結果。
長期性主要考慮長期目標與短期目標、長期效果與短期效果之間的關系。短期內發揮作用的機制,在長期可能產生反直覺的結果,如前所述的設置較低的價格上限導致的結果。
前述典型例子中,PAB定價機制、變動成本補償機制、發電側基于加權節點電價的分區定價機制及全成本補償機制產生反直覺問題的原因都是缺乏動態性的考慮,即缺乏對市場主體策略性行為的考慮;可再生
能源全額消納政策得到反直覺結果的原因是缺乏市場多個部分之間的系統性的考慮;而設置較低的價格上限則是在市場設計中缺乏對長期結果的考慮,造成反直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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