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
能源發電項目所在地與運營企業注冊地不在同一省份的,該發電項目的電力業務許可證的申請及變更應向項目所在地派出機構提出。同一個企業在不同派出機構轄區運營多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未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為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或分支機構)的,電力業務許可證的申請及許可事項的變更應由項目法人分別向項目所在地派出機構提出,一個派出機構轄區內各項目取得一個電力業務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