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國內企業加大了與綠色、環境相關的ESG實踐。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于2021年8月發布的《上市公司ESG實踐案例》,篩選收錄了133家上市公司的ESG優秀案例,其中綠色發展、氣候治理等方面的項目是企業ESG實踐的重要方向。但如前文所述,ESG實踐仍面臨信息披露不足的問題。不過,生態環保部今年已陸續出臺文件推動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并提出2025年基本形成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
金融機構積極參與ESG投資。一方面,自碳中和目標提出以來,金融機構加快開發ESG投資產品;2020-2021年,泛ESG基金的規模顯著增加,且其中綠色、環保、碳中和等主題的占比較高;另一方面,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也對外表態,將在積極推廣ESG理念、踐行ESG投資方面發揮更加積極主動的引領作用。當前最主要的障礙是缺乏專業統一的綠色
評級認證,使得機構只能通過個股識別綠色產品,效率非常低。
第三,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推動綠色金融與ESG投資發展的政策。2021年以來,監管部門統一了綠色債券項目支持目錄,將“雙碳”政策寫入“十四五”規劃,并出臺了“雙碳”頂層設計和碳達峰行動方案。自2006年滬深交易所在《上市公司責任指引》中要求上市公司定期評估公司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開始,監管層陸續出臺文件確立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但目前尚未專門制定ESG投資的政策指引或法規,也缺乏有力的激勵和支持措施。
六、結論與政策建議
ESG投資獨特的社會責任屬性與投資原則,有望助力解決中國經濟結構轉型的一系列問題。基于前文分析,我們對推動國內ESG投資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制定ESG投資的頂層指引政策。監管部門應當盡快出臺頂層的ESG投資指引政策,使得機構參與ESG投資時有章可循。未來也應修訂完善養老金ESG投資管理制度,正式將ESG因素納入養老金投資決策框架。
第二,構建統一完備的國內ESG評價體系。應當盡快建立統一完善、科學嚴謹的ESG評價體系。此外,應適當調整ESG評價體系以適應中國國情。例如在環境因素中引入碳中和目標下的能耗、
碳排放、碳足跡等因子,又如在社會與治理因素中加入普惠金融、鄉村振興等因子。
第三,加快完善ESG信息披露制度。未來政府及監管部門應當牽頭并帶動企業、社會組織共同努力,發布統一明確的ESG信息披露標準,加大ESG信披監管力度,提高ESG信披效率和質量。
第四,推動多樣化的ESG投資策略與產品體系建設。未來金融機構應加快完善ESG投資策略與產品體系建設:一是綜合使用ESG整合、主題投資、負面剔除等多樣化的投資策略,開發不同策略的ESG投資產品;二是在當前主動型ESG產品為主的情況下,加快開發指數基金、ETF等被動標準化的基金產品,以匹配多樣化的ESG投資需求。
文章來源:《學術研究》、人大生態金融
作者:張明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陳驍 平安證券研究所前瞻性產業首席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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