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責任共擔機制下,德國相關行業的排放受到較高水平的約束,然而在現行氣候措施下,德國很難完成其減排承諾,再加上國內針對氣候政策的輿論氛圍嚴肅,德國在面臨國內外雙重壓力下,立法明確規定從2021年起引入國家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對歐盟
碳市場外的交通和建筑行業實施碳定價。本文將從成立背景、核心要素設計、與歐盟碳市場的區別等方面淺析德國碳市場的運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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