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協咨詢委綠創辦公室副主任郭海飛向記者表示,當前全球極端氣候現象頻發,溫室氣體減排刻不容緩,在全球大力踐行碳中和目標之際,我國也在積極落實中國的碳中和戰略與目標,其中CCER 交易是
碳排放配額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CCER簽發已經停滯多年,隨著中國“雙碳”目標的推進與落實,越來越多的行業和企業需要購買CCER用來彌補碳排放配額的不足,但是僅靠現存的CCER已明顯不足。因此,市場亟待補充新的CCER。
具體而言,2021年10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明確我國的國家碳信用機制(CCER)可以用于全國
碳市場的履約清繳,并明確了5%的抵消上限比例。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