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林業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渝銀發〔2023〕2號)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充分運用林業碳匯預期收益的價格發現功能,積極發揮綠色
金融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助力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根據《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22〕180號文印發)等文件精神,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林業局聯合制定了《重慶市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林業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重慶市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指南(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充分運用林業碳匯預期收益的價格發現功能,積極發揮綠色金融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助力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氣候投融資試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林業碳匯項目審定和核證指南》(GB/T 41198-2021)、《重慶市“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管理辦法(試行)》(渝環〔2021〕111號)、《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22〕180號文印發)等法律法規及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林業碳匯是指通過植樹造林、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減少毀林、保護和恢復森林植被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關規則與碳匯交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林業碳匯項目是指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體系下以增加森林碳匯量的碳匯造林項目或森林經營項目。其中,造林碳匯項目是以增加碳匯為主要目的的造林項目;森林經營項目是通過調整和控制森林的組成和結構、促進森林生長,提高森林生長量、碳儲量及其他生態服務功能,從而增加森林碳匯的項目。
第三條 本指南所稱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貸款業務是指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以下簡稱借款人)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貸政策前提下,以其自身所經營的林地而形成的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作抵(質)押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等融資。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業務項下品種包括但不限于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各類貿易融資、票據、保函等。
第四條 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所有重慶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
第二章 融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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