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偉珉:2012年我國開始逐步建立CCER的流程,隨后開始對各種新
能源和節能減排等項目進行審批。相對于國際規則,早期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的規則相對寬松,CCER項目呈現放量增長。兩年后,CCER項目開始在
北京、
上海幾個試點的
碳市場交易,為了避免對規模較小的試點碳市場造成沖擊,用做抵消的項目在類別、開工年份、來源區域、抵消比例等方面都進行了各種嚴格限制。即便如此,仍有越來越多的項目被備案和簽發出來,造成了整個碳市場上CCER項目供大于求的現象。鑒于此,CCER新項目的備案和簽發在2017年被按下暫停鍵,而市場上仍有數千萬噸已經簽發的項目在流通。CCER對于建設健康有活力的碳市場非常重要,近年來許多專家學者和從業人員都在呼吁盡早重啟CCER,目的也是為了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碳市場節能減排激勵機制。截至2021年年底,我國現有的9個交易機構累計交易4.43億噸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金額超過40億元,單價只有10元/噸。相比全國碳市場配額價格約為50元/噸,中國注冊CDM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價格為100元/噸,我國自愿
碳交易市場仍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
碳市場與激勵機制需協同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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