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偉珉:《京東議定書》第一承諾期于2012年結束,后續的全球談判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CDM項目失去了共同的法律基礎。而繼續運作的歐盟
碳市場(EU-ETS)僅接受來自于“最不發達國家”的CDM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不再接受來自包括中國、印度等國家的項目。因為沒有了最大的買方市場,2013年之后中國參與到國際碳市場交易里的CDM項目就迅速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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