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并非是起于國家制定“雙碳”目標,而在此之前中國就已經開始部署這項工作。
在過去十幾年前,中國政府就已經開始著手溫室氣體減排工作,積極鼓勵各地進行試點,這種做法完全符合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采取的漸進式推進某項事業發展的傳統思維和政策取向,實施任何一項重大的改革其實都是從試點開始。
自2010年以來,中國開始在某些城市進行二氧化碳減排試點,而且不少試點城市都正式提出過“碳達峰”的目標和時間表,比如有的城市提出在2020年前實現“碳達峰”,也有試點城市提出在2025年前實現“碳達峰”。
然而,從試點目標來看,不少城市提出的“碳達峰”目標或許無法實現,這有這些城市自身的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階段的約束,當然也與國家沒有正視提出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和時間表有關。
在我們中國,根據歷史經驗來看,如果中央政府沒有提出剛性的目標,如果中央政策對地方政府沒有硬約束,沒有硬考核,沒有激勵機制,那么單獨依靠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主動性就很難實現政策落地和目標落實。
從現實情況來看,國家出臺了“雙碳”目標,已經有了比較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這對地方政府來說就是硬約束,地方政府包括以往的試點城市便可以根據形勢變化調整以往的政策,也應該需要“回頭看”,研究和分析以往政策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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