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指出:充分發揮典型案件查處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市場傳遞零容忍明確信號,推動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資本市場生態。
(一)四部門聯合發布典型案例。2022年9月,為進一步提高辦案工作能力和執法司法水平,維護資本市場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馬某田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縱證券市場案”等5件證券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備受關注的康美藥業案再次被點。此外,郭某軍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姜某君、柳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王某、李某內幕交易案,鮮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縱證券市場案均在典型案例之列。“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通過發布案例以案釋法,警示上市公司董監高、證券機構及中介機構從業人員要依法依規從業、履職,對違法犯罪行為執法司法機關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二)最高檢、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典型案例。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以“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維護
金融市場秩序”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發布12起證券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6起證券犯罪典型案例、6起證券違法典型案例,這些案例都相當典型地代表了證券行業內諸多違法犯罪特點的一個個參照標桿。其中,6起證券犯罪典型案例分別為:欣某股份有限公司、溫某乙、劉某勝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中某通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盧某旺等人欺詐發行債券、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唐某博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王某、王某玉等人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胡某夫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滕某雄、林某山編造并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案。6起證券違法典型案例分別為: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華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廖某強操縱證券市場案;通某投資公司操縱證券市場案;周某和內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內幕交易案。
(三)最高法發布典型案例。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組織各地法院集中開庭審理、宣判并公布了一批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并收集整理了7件2017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證券、期貨犯罪典型案例:1件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溫德乙等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2件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唐漢博等操縱證券市場案;張家港保稅區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金文獻等操縱期貨市場案),3件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周文偉內幕交易案;顧立安內幕交易案;陳海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1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齊蕾、喬衛平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這些案例從多個角度表明了人民法院對證券、期貨犯罪“零容忍”的態度和立場。2022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依法懲治金融犯罪工作情況,表示下一步將做好三個“進一步”:進一步加大懲處犯罪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釋司法政策體系;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檢察、金融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協作配合。
(四)證監會通報典型案例。2022年4月,證監會發布《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這是證監會連續第六年發布證券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與往年相比,今年的相關案例體現了一些新特點和新變化,比如操縱市場團伙化、專業化,財務造假的隱蔽化。證監會通報典型違法案例背后,是近年來我國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工作方針,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不斷推進。特別是2020年新證券法實施以來,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嚴厲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行為,形成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立體式追責體系,形成合力,不斷凈化市場生態。
結語
中國特色資本市場的最鮮明特征之一便是全面從嚴治市。法律責任是證券法治的基石,其演變歷程充分彰顯了我國資本市場改革落實違法主體責任、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本理念。《意見》明確了資本市場未來5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主要目標,是今后較長一段時間內資本市場執法和司法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將有助于打造我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資本市場環境,提升整體上市公司質量,引導中長期資金入市,讓投資者有信心、有預期,努力建設現代化的富有國際競爭力的中國特色資本市場,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國家總體戰略部署。
(作者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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