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發展、控碳減排不僅是做減法,剔除高污染、高排放的傳統高碳行業;更要做加法,在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過程中,不斷發展和培育綠色
低碳的節能環保產業,騰籠換鳥,在實現正向環境效益的同時,實現“六穩”“六保”。但是,綠色產業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個體收益小于社會總體收益,往往存在供給不足的問題。綠色
金融致力通過有針對性的產品設計將環境效益的外部性內生化,并通過差異化的定價手段將外部性的成本收益傳導至實體企業,改變企業的回報率進而影響其生產經營行為和投資決策。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有助引導更多資本投向綠色低碳領域,實現產業結構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升級。
近年來,我國在綠色資產和非綠資產的差別化定價方面開展了諸多有益探索。例如,在監管層面,通過綠色信貸業績評價、對綠色金融業務開展財政貼息和獎勵等方式提高綠色金融業務回報率,鼓勵金融機構將政策優惠通過利率渠道傳導至綠色投資主體。在金融機構層面,部分金融機構通過開展環境風險壓力測試等方式,探索差異化定價方案,真正實現了對綠色實體企業的讓利。其中,工商銀行在借鑒赤道原則和IFC績效標準與指南的基礎上,按照貸款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及其環境與社會風險大小,將境內法人客戶全部貸款分為四級、十二類,對不同類別的客戶和貸款實施動態分類及差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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