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都在說智能合約,合約本身就是一個合同,合同也是個協議。很多人以為智能合約是“自動執行”,其實智能合約一點都不自動。智能合約最大的特點是“必然執行”。傳統商業世界里面其實有很多所謂的交易摩擦,我們經常說簽合同然后毀約,或者合同無效等等。智能合約最大的特點是它的執行是必然發生的,只要寫好了就按照這樣的規則百分之百的執行,這是智能合約的核心特點。我們剛剛說所有的協議其實都是為了降低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如果有一個必然執行的合同的話,可以大大降低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摩擦。
一個好的智能合約設計是在設計一個博弈機制,特別是在傳統商業模式無效的情況下。豆瓣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豆瓣之所以沒有好的商業模式,是因為如果要保證社區的純粹和質量,就不能有廣告。但是廣告基本是現有模式下唯一的玩法。
假設豆瓣創建的第一年就有豆瓣幣,那么玩法就可以有機很多很多了 。我們可以 把豆瓣簡化成兩個產品,一個是社區內容(或者UGC),一個是排行榜,假設只針對電影來說。
1)所有用戶寫評論、打分,會獲得豆瓣幣,豆瓣幣可以用來換購電影票。當然需要機制來防治水軍、死粉和黑粉,譬如說能夠貢獻內容者需要上傳電影二維碼確認他真的看過這個電影等等
2)這里會有一個排行榜,投票是需要消耗豆瓣幣,前提也是看過電影的才能投票。電影發行方可以購買豆瓣幣送給粉絲去投票 - 這樣相當于把廣告營銷費分散出去,落到了看過自己電影的人手上
3)因為人是自私的,且豆瓣幣有真實價值(可以換電影票)如果電影真的好看,粉絲會愿意用手中的豆瓣幣去幫助投票,如果不好看,粉絲可以把豆瓣幣囤著去看其他的電影
4)院線可以根據這個排行榜 來調整影片排期,這樣好的電影排期更多,會有更多票房,能買更多豆瓣幣來給粉絲投票,以此正循環。這樣豆瓣、用戶、電影制作發行方和院線的多方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保障
如果你問,為什么一個類似積分的QQ幣不能完成以上的功能,核心在于這個體系內,排行榜的真實性非常重要。如果只是一個中心化的積分,后臺隨便就可以更改,排行的公信力喪失,電影發行方不會為此買單,院線也不會根據這個作為反映真實市場信號的數據,整個設計大前提崩盤,就好像我們看很多選秀節目,都覺得是節目方內定的結果一樣。這個是我曾經和朋友討論過的一個設計模式,這里也希望拋磚引玉,大家可以討論更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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