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有過丟失或身份證被盜的經歷。大多數人也認為,只需要掛失并補辦一張新身份證,一切即可照舊。
然而,真相卻是:被掛失的身份證其實還能用,丟失證件者依然要承擔責任。
據有關部門不完全推算,我國每年丟失、被盜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可達數百萬張。記者梳理相關案例得知,不少丟失、被盜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未自然消亡,而是被他人通過網絡進行非法交易,廣泛用于開辦銀行卡、信用卡,掩護詐騙、洗錢等活動,給丟失者帶來嚴重困擾。還有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遺失身份證,以隱身作案,逃避打擊和監管。
今年4月25日,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被抓獲。吳謝宇被抓時,身上攜帶通過網絡購買的30多張身份證。
記者調查發現,大量丟失、被盜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網絡黑市被公然叫賣。
百度一下“二代證”,可以找到數十個售賣“二代身份證”的網頁。
日前,
江蘇警方以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將
四川籍男子楊某依法刑事拘留。經審查,楊某通過微信低價收購他人的真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網上高價出售,不到一年就非法獲利2萬多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楊某在網絡上有相對固定的采銷渠道,最普遍的一個來源是小偷。這些小偷得手后,不僅會拿走錢,也會順走身份證用于倒賣。
按照公安部規定,凡掛失的居民身份證,到期或損壞已經換領新證的,其他原因已經換領新證的,原居民身份證均作為無效證件,將通過公安部信息系統推送到相關部門。
但據相關專家介紹,身份證不像銀行卡有密碼功能,不能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不能注銷只能補辦。“因為技術問題,我國現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即使掛失,其電子芯片仍然可以識別,信息依然可用。”
身份證掛失后還能用的現實,不僅讓很多市民擔憂,也給銀行工作人員帶來了困擾,因為他們在進行人證一致性核查時,難以辨別身份證是否失效。
在此情況下,公安部于2016年10月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希望通過社會各個用證部門和單位聯網核查,實現所有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即時失效,無法在社會上繼續使用。
此舉被輿論解讀為“公安部門放大招,以后身份證丟失不用怕了”,即只要掛失,就不怕被人用于冒名開銀行卡牟利,或者用于變身他人、隱身作案,導致身份證主人無端被抓、無端背債等。
與此同時,公安部還會同中央綜治辦等7部門制定并發布了《關于規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其中明確規定,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居民身份證核查義務,嚴格落實人、證一致性核查責任。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個人,將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庫,推動落實聯合懲戒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調查發現,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運行后,只有少數應用場景能識別是已掛失證件,比如公安機關核驗、
金融系統辦理業務等。而大部分已經掛失的舊證去乘坐火車、去酒店住宿、去網吧上網等,系統照樣判斷為“真實有效”。
也正是因為如此,網上的“身份證買賣”一直火爆,300元至350元即可買到一張。
有專家分析稱,在有“技防”的基礎上,還要高度重視“人防”,才能使“技防”落到實處,減少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機。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后,還要加快掛失申報信息系統社會共享進度,讓用證大戶與公安部門的這套系統對接聯動,共同做好身份證查驗工作,如銀行、鐵路、民航、通信、賓館等。同時,執行誰審核誰負責原則,倒逼用證單位充分履行責任,并對用證單位查證不嚴、導致公民身份證被冒用予以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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