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一詞在《管理規定》中無明確定義,是否既包括服務使用者,又包含服務提供者,目前尚無定論。結合《管理規定》的立法本意,我們建議對“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一詞進行廣義理解,即只要在區塊鏈信息服務中提供技術支持,無論技術支持的對象是誰,都屬于該類機構或者組織。
B.技術支持
《管理規定》對“技術支持”一詞也未作定義,具體何種程度、何種類型的技術支持屬于“技術支持”的范疇,該種技術支持是否需與區塊鏈相關,目前尚不明確。我們認為,提供的技術支持須與
區塊鏈技術相關,且須為專業化、系統性的技術支持,如果某組織或機構提供的技術僅構成區塊鏈技術的一部分(如加密技術),該組織應被排除在備案主體之外。在法律法規對“技術支持”的概念進行進一步明確之前,我們建議在面臨實際問題時征求備案機構的窗口意見。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備案自查圖
2、備案主辦機構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3、備案內容
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服務器地址等信息。
4、備案的程序和步驟
5、處罰措施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或者填報虛假備案信息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6、其他事項
(1)變更注銷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平臺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否則,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前應當暫停相關業務;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終止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服務三十個工作日前辦理注銷手續,并作出妥善安排。
(2)備案編號公示
完成備案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否則,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前應當暫停相關業務;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定期核查要求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信息實行定期查驗,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提供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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