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起案件,
比特幣定性不明,而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將比特幣規定為物權法上的“物”,所以如果基于物權法定的原則,李俊這場官司還沒開始就輸了。
但是,憑著“分叉”在
區塊鏈網絡中的共識,以及OKCoin在公告中做出的“提現”承諾。法院表示,比特幣屬于合同法上的交易對象,應受到保護。
當李俊提出“賠償比特幣現金價格損失”時,法院卻以不符合合同法關于損失“可預見性”的規定,駁回了李俊。
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龐理鵬律師告訴鏈得得App,就虛擬貨幣的所有者而言,本案為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借鑒,即使法律不將虛擬貨幣視為一種物,當事人依然可以基于《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的債法規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約定是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產生的重要原因,在當事人取得或者利用虛擬貨幣時應當重視合同的作用,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增添一份保障。
他指出,從法律從業者的角度而言,重視基本問題的研究十分必要。由于基于區塊鏈生成的虛擬貨幣屬于新生事物,其法律性質并不明確,相關爭議的請求權基礎也尚待厘清,這些問題都有待法律職業共同努力去解決。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