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服務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在《規定》公布前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應當《規定》生效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即2019年3月15日前,補辦有關手續。
青獅鏈團隊會密切關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最新動態,及時更新其關于備案系統的最新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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