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
供應鏈金融多是以單一金融機構或者組織推動的業務,諸如某一銀行為核心企業提供保理、反向保理、倉單質押等業務,然而隨著供應鏈業務的復雜化和多主體化,使得依靠單一金融機構來服務企業變得捉襟見肘, 這是因為一方面依靠單一金融機構很難全面滿足各類主體的金融服務需求,另一方面,單一金融機構由于能力的局限性,很難對全局供應鏈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同理,未來的供應鏈金融也不完全是某一壟斷性核心企業自身推動的供應鏈金融,這是因為盡管壟斷性核心企業在供應鏈中具有強大的談判力,但是這類企業并不完全熟稔金融的運作和管理,特別是如何通過金融工具來管理和控制風險。此外,供應鏈金融發展成熟之后,需要專業化的ICT能力和多主體的連接能力,單一的壟斷性核心企業較難做到。更為重要的是封閉的壟斷性核心企業搭建的供應鏈金融體系,較容易出現欺凌式流氓形態的供應鏈金融,即肆意拖延供應商賬期,然后向供應商提供所謂的供應鏈金融服務。因此,專業化和平臺化將成為未來供應鏈金融發展的方向。具體講,供應鏈金融的不斷發展催生出了幾種不同類型的參與主體:
一是供應鏈中的業務參與主體, 即直接從事供應鏈運營的上下游企業。
二是平臺服務提供商, 平臺提供商是為風險承擔者或者流動性提供者提供必要應用(諸如電子賬單呈現與傳遞,即EIPP、應收應付等)或基礎的主體,它促進了采購訂單、票據、應付等文件在供應鏈買賣雙方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的交換與信息整合,它能使相應的參與方自動及時獲取供應鏈交易過程和信用。
三是綜合風險管理者, 綜合風險管理者擁有交易、物流數據、聚合數據,并將整合的數據傳遞給投資者以做出相應的決策,它將各類不同的經濟主體有機地組織在一起從事供應鏈金融活動。其功能在于證實數據、整合數據、分析數據以及呈現數據,促進供應鏈中金融活動的順利開展。
四是風險承擔者和流動性提供者, 風險承擔者或流動性提供者是供應鏈金融中直接提供金融資源的主體,也是最終承擔風險的組織。一般而言,這類主體包括商業銀行、投資機構、保險公司、擔保/保理機構以及對沖基金等。這些不同的參與主體各自發揮著相應的功能,同時相互之間又協同,甚至融合,形成了很多供應鏈金融的組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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