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資產證券化雖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不可小覷,未來發展潛力巨大。近年來ABS產品發行再攀高峰,參考中債登研究中心《資產證券化發展報告(2017)》,2017年與2018上半年ABS發行規模分別達1.43萬億元和0.6722萬億元,同比增長分別為63%和39%。市場參與度相對提高的同時,絕對存量占比仍較低。利用ABS融資的企業在三年間從23家增加到了250家,ABS產品利率與其他產品利率差也逐漸收緊,甚至不乏接近短期票據收益的產品,市場認可度較高。然而放眼于整個債券市場,2017年ABS占比僅為3.5%,相較美國22%的占比,我國ABS市場在未來大有可為。可喜的是,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房地產金融等主流ABS基礎資產的急速興起為ABS市場發展提供充足動力。雖然已有部分企業嘗到了區塊鏈ABS的甜頭,業界內也逐步認識到其發展的巨大潛力,但在企業級應用層面遠未達成熟階段,在技術規模推廣、安全隱患解決、法律法規方面還存在明顯不足。
一是區塊鏈技術規模化難以實現。中國人民銀行曾表示區塊鏈技術雖鼓勵探索,但就目前設施水平來說,賬本中不斷增添的數據可能占用過多計算與儲存資源,無法完全應對現存交易規模。在未來還面臨將多個區塊鏈方案與不同特定技術并存的現象,業務拓展的跨鏈需求要有足夠的通用標準來滿足,這給信息互通和場景適應化帶來更高挑戰。二是區塊鏈系統存在安全隱患。區塊鏈的分布式節點結構更易受到攻擊,單個節點擁有的系統總賬本也隨之暴露出來,風險難以控制。三是區塊鏈相關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區塊鏈技術的基本構成要素存在法律認定空白,如賬本中的共識信息是否認定為參與方需履行義務、數字資產的權利義務關系、智能合約與現存合同法的內容形式沖突問題等。
面臨新興技術引入的諸多挑戰,謹慎之余也應充滿信心、積極應對,本文嘗試提出以下建議。首先,制定區塊鏈行業標準和監管機制。行業標準包括技術標準、應用標準、產業合作標準等,對實用性較強、可行性較高領域的改革給予優先度。在《2016年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中,工信部做出了先行表率,提出區塊鏈標準化路線。除了重視區塊鏈技術對現有法律法規與管理框架沖擊的補充外,還應嘗試升級監管手段,關注國內外監管科技的發展,如英國FCA沙盒監管制度等,利用新興科技提高監管效率。其次,加強區塊鏈ABS項目示范工作。推動相對成熟的區塊鏈ABS平臺或項目落地,或組織研究現存的“區塊鏈+ABS”平臺或項目,形成市場示范效應,鼓勵大企業牽頭,產學研用聯合,營造推廣應用環境。最后,探尋產業主體合作有效機制。由于區塊鏈產業鏈中各種類型主體參與是必不可少的,金融參與方、技術方和監管方的合作難協調性與高復雜性可見一斑。參考國際經驗如R3區塊鏈聯盟等,借助行業聯盟、行業協會等平臺促進各主體之間的聯動與合作,助力區塊鏈技術應用軟著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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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于《中國金融》2018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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