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質押借貸業務平臺的90后負責人告訴記者,團隊雖是今年5月成立,但如今已做到幾千萬人民幣的交易額,按照這個速度估算,一年盈利幾百萬元不是問題。“這樣賺錢比
ico快多了,現在投資機構都投一些‘嗜血’的項目,聊下去發現你很善良,都不會選你;你首先得要會‘忽悠’,要能證明自己可以迅速賺錢。”陳文說,目前很多項目方在與他接觸。“質押‘虛擬貨幣’借貸這個業務不需要什么門檻,誰都可以進來做,馬太效應不強。能形成壁壘的地方還是在于品牌,誰的知名度和安全感更高,就能吸引到更多的用戶。“上述質押借貸業務平臺負責人直言,這是一個靠天吃飯的生意,行情好的時候躺著就能賺錢。
而對這些平臺來說,這門生意更大的想象空間還在于質押幣的“處理”與資金來源的開拓。
理論上說,用戶在將“虛擬貨幣”進行質押后,“虛擬貨幣”會存放在一個特定的地址(少數平臺采用的是基于
以太坊系統的“智能合約”),以保證質押幣不被挪用。但由于目前平臺發展處于初期,模式尚未成熟,因此如果平臺將這部分“虛擬貨幣”用作量化投資或是再次出借給其他用戶,那就又存在更大的暴利空間。陳文透露,他現在確實在考慮如何更有效地利用部分“沉睡”的質押幣。
資金來源上,記者注意到,目前大部分“虛擬貨幣”質押借貸平臺均是采用自有資金(主要來源于初期股東)放貸。顯然,相比起是否具備放貸資質等問題,這些平臺更關注如何開拓新的資金來源。
“后續資金若是補充不上,就會考慮開設理財端平臺,以募集更多的資金。比較理想的狀態是對接
上海外的
金融機構,拿到更便宜的資金。”陳文團隊目前已在海外接洽相關事宜。
金錢的積聚效應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涌入“虛擬貨幣”質押借貸的賽道。他們雖然生于不同年代,來自不同領域,但卻有著共同的“
區塊鏈信仰”和逐利的本性。
而他們也不是沒有想到,這個在今年下半年突然爆發式增長起來的業務,或將面臨來自監管的狙擊。只是,沒想到會那么快。
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共同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
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整治也在同步進行。8月21日晚,多個涉及區塊鏈和虛擬貨幣領域的自媒體公眾號遭微信官方封號處理。微信官方回應稱,部分公眾號涉嫌發布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已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帳號被永久封停。
8月22日,
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記者確認,已于近日下發《關于禁止承辦“虛擬貨幣”推介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影響開始顯現,8月23日、24日兩天,與區塊鏈相關的多場活動已臨時取消。多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業務的平臺選擇“靜默”,不再對外發聲。
對此,有“虛擬貨幣”質押借貸業務平臺負責人告訴記者,影響有限,因為他們已經開拓海外市場,即便服務器被封,做海外用戶即可。
“其實大部分用戶還是來自國內。‘虛擬貨幣’質押借貸是典型的融資融券模式,模式本身是成熟的,但是放在“虛擬貨幣”交易上,就不太合適。一方面垃圾幣太多,另一方面,也面臨著監管的不確定性。”上海高級金融學院金融實踐教授胡捷告訴記者,封停服務器只是一方面,還是要看監管對在國內在運營團隊的態度。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亦向記者強調,對違法犯罪行為,我國法律采取的是屬地管轄為主、屬人管轄為輔,兼采保護主義原則。依據我國《刑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相關規定,不是說直接切掉國內用戶,做海外市場,且服務器在海外,監管就無從干涉。只要是中國人,在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我國法律仍有管轄權。
(應采訪者要求,陳文為化名)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