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提出需要思考新的能夠平衡
區塊鏈技術和管理的法律范式,以應對正在不斷涌現的自治系統。
由于
數字貨幣在整個區塊鏈中居于中心地位,所以數字貨幣的管理也成為區塊鏈政府治理的重點。2015年9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發布文件,將以
區塊鏈技術為支撐的
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定義為“商品”,這意味著所有涉及比特幣的交易行為都需嚴格遵守美國現有的關于大宗商品及其衍生品的市場管理規定而在歐洲,2016年2月,歐洲議會發布了數字貨幣監管草案,將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納入到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監管范疇中。同樣,2017年12月,澳大利亞兩議院正式通過了《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年修正案》,該修正案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內容,提出打擊
加密貨幣的非法使用。
總結
區塊鏈技術雖然未必能像互聯網一樣在某種程度上完全改變人類社會的整個生態體系,但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區塊鏈可以被認為是互聯網的又一次飛躍。因為區塊鏈不僅延續了互聯網早期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平權的交流理念,同時分布式的賬本也重構了互聯網的信任機制;另外諸如數據的確權使用、價值的高效傳輸等特點,還可以廣泛應用于很多行業,比如
金融服務、合同契約、慈善
公益、
物聯網等,未來很有可能重新定義這些行業的規則,創造出新的價值。但是,區塊鏈的發展也面臨著眾多的挑戰,無論是其底層技術、還是商業場景的創新,特別是政府的引導與監管,都還有待于進一步的探索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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