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3日,歐盟正式對代幣、
ico提出了相關的監管警告,它包含兩份文件。一份是對于公司募集代幣融資需遵守四個監管框架,ESMA強調參與ICO的公司應當仔細考慮他們的活動是否構成未受監管的活動。不遵守適用法規將構成違法”。包含:
1、發行代幣、提供
加密貨幣存款和托管服務的ICO平臺供應商;
2、宣傳是
金融工具的代幣的公關公司和營銷公司(沒有證照和正確聲明);
3、宣傳項目,推廣證券的顧問委員會;
4、激勵人們購買屬于證券的代幣的媒體運營團;
4、對于為證券型通證提供服務的相關企業的細則;
ESMA明確表示:“ICO屬于金融工具的情形中,涉及ICO的公司很可能進行受監管的投資活動,這樣他們(ICO平臺供應商)就需要遵守相關法規,比如招股說明書指令、金融工具市場指令、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第四部反洗錢指令。”
歐盟的這樣一個表態其實是好事,因為證券類代幣并不是針對創業企業,而是像西門子、Google、歐洲本土的知名房地產公司,這樣的成熟企業,對于這些企業,如果歐洲的監管細則沒有出來的話,它們是不會進場的。歐洲人是非常注重風險的,這和中國人、美國人不一樣,因為他們從來不相信明天會更好。
在歐洲選擇國家很重要,愛沙尼亞、芬蘭是最適合去做代幣前沿創新的國家,德國是腹地,有很多創新企業,瑞士是避稅天堂和綠色通道,法國是沙漠。英國是全世界第一個由政府CIO牽頭制定白皮書,也提出要建設
區塊鏈戰略國家,但是因為它脫歐有一些問題。因為歐洲有一個政策,就是在歐盟內部和歐盟經濟一體化這個區域相關國家發布的金融牌照,可以在歐盟其他國家通用。但是英國要脫歐了這個就存在不確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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