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話題,如何才能實現真正的去中心化?我的看法是:只要存在獨大的權力,就必然是中心化的。或許當前未能體現出中心化獨大權力的惡果,但只要存在未能有效制約到的權力,就會有其加害其它方權益的完全可能性。比如,基于POW機制的
比特幣,目前其實已經被集中了,成為了小撮人吸食眾多投機者血汗錢而積聚暴利的一種工具,而絕不可能是惠及廣大民眾的雨露甘霖。導致這種結果的就是其生成機制是基于可以理解為民主理論及勞動力價值理論的設計,使資本能夠堆集出獨大難以為其它力量有效制約住的權力。
POW、POS、DPOS、POI、POP、PBFT、DAG等等方式,在賦予一方權力的同時,并沒有足夠有效地制約它使之不能膨脹為獨大權力的體制安排,甚至為了追求效率直接就忽略掉眾多節點的參與權搞“被代表”。長期來看,大多數項目是難以逃脫造就獨大權力者最終寡頭壟斷或完全集中壟斷的中心化結局的,換句話說,大多數以這些方式組建起的所謂
區塊鏈只能持以投機的心態,尤其是眾多的小戶參與者。
分權制衡的算法機制理論原則是:賦予一方某個權力的同時,在其可制約的另一方增加相應有效約束的權力,并使各權力之間的制約皆對等有效;并寫入計算機可執行程序中,只要條件一滿足,由計算機自動運行,目標就是遏制獨大權力的形成,從而確保去中心化的必然。
在
區塊鏈生態系統中,對應現實的社會,也能分化出重要的及一般的參與者;這是POI與POP方式形成的基礎。還有可區分為Maker, Voter, Observer的身份,打包交易并生成區塊者,可以為收到的區塊投票節點者,還有觀察者;檢驗是其中重要的程序工作。
既然可以區分出重要及一般的,而且極為重要的總是少數,那么就可以參照上下院、行政院、法院的分權制衡做法設置權限。極其重要的那些可以直接進入類似上院的機構,可以提議出塊;而人數眾多的一般者倘若數量不多,可以集體針對極其重要的出塊要求進行檢驗表決,以確保非中心化及各方權益的尊重與保護。真正出塊的行為應該可以視為實施執行的權力。各方的權力實施可以通過時間的規定確定,以確保效率。倘若一般者人數眾多,則可以采取選舉的方式減少需要的參與者,以提高效率。由于各種權力都受到制約而并非獨大,因此,即便廣大未當選者的權益也可以得到保護。當選者要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可以附帶一定的懲罰。整個系統中的懲罰可以是第三方權力的體現,即制約著重要者、當選的一般者以及執行者,也是制約均衡的必不可少措施。
當然,這方面的具體設計還得與區塊鏈的技術人員溝通后才能進行,不過將分權制衡原則通過算法來設計和實施,應該是沒什么太大疑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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