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干預原則
第一個原則叫最小干預原則。政府不要對
區塊鏈干預太多,這是因為
區塊鏈技術及其應用都是新東西,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所以監管應寬松一些,少一些禁止性規定,限制性規定,多一些選擇性、肯定性規定。
舒適度原則
第二個原則是舒適的原則。區塊鏈領域本身是無國界的,現在全世界都在爭奪這方面的人才。所以要讓所有參與者保持一個舒適度,因為人家不舒適的話就會跑到日本、美國去。要讓所有參與區塊鏈的技術人員、投資者、散戶等感覺舒適。政府監管的時候要多聽參與者的意見,多為他們排憂解難,平等對待所有參與者。
動態監管原則
動態監管指多次出現某個問題,這個問題積累多了,形成規律后政府才管,換句話說,形成一種常規業態后才把它納入管理范圍。
第三方監管原則
第三方監管原則是指在整個
區塊鏈應用項目監管過程之中,強調市場監管力量的作用,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第三方評估機構和檢測機構,參與到監管中來。
自律監管原則
為什么強調自律監管?因為一個去中心化的技術環境中,基于區塊鏈的特點不可竄改性和共識機制、透明以及隱匿性,每一個參與者自我監管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哪些能做那些不能做,所有參與者要根據內心的良知進行自我監管。
和諧原則
區塊鏈在改變所有傳統行業、產生新的業態時,我們改變的只是他的生存方式和社會關系模式,目的是為了減少成本提高效率,傳統行業形成共振,使這個行業自愿自覺的接受區塊鏈技術的改造,進而達到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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