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碳金融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青島市碳金融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碳金融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進綠色
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構建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的金融服務體系,根據《
山東省碳金融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魯政辦字〔2023〕4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現代化道路,優化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發展環境,探索具有青島特色的綠色低碳投融資模式和路徑,引導和激勵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打造金融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的青島樣板。
力爭到2023年底,綠色金融規模獲得較大提升,轉型金融發展取得積極突破。到2025年底,碳賬戶應用場景更加多樣,碳金融產品更加豐富,
碳交易市場參與度有效提升;基于海洋碳匯的金融產品逐步豐富;爭取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突破150億元,綠色貸款余額突破6000億元;碳金融體系基本形成,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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