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科研成果轉化風險,以少量的財政投入為引子,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建立產業基金,與相關主體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對于當前制約清潔
能源大規模推廣的主要因素——儲能技術——就可以通過貼息和產業投資基金的方式,引導
金融、企業、社會資本共同投入。
(作者陳明藝系
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經濟學博士;本文首發于《上海經濟發展報告(2023):數字經濟與“雙碳”轉型》,沈開艷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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