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盡快完善CCER交易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市場交易標準,優化配額規模測算,規范市場交易價格,進一步激發供需兩側企業交易積極性。同時,應盡快將建材、
鋼鐵、有色等高排放行業納入全國
碳排放配額管理,發揮CCER重啟優勢,吸引更多企業自主自愿地參與CCER市場交易活動。在保證全國
碳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上,在碳期貨、碳期權等交易建立配套風險防控機制的基礎上,可逐步完善
香港—
深圳碳產品交易機制,以及滬市、深市、港市聯動機制,實現國際碳項目和投資機構與全國碳市場的碳產品與碳
金融互動,賦能全國碳市場的國際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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