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推動監管執法統籌融合。加強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數據報送、核查和配額清繳履約等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規統一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鼓勵企業公開溫室氣體排放相關信息,支持部分地區率先探索企業碳排放信息公開制度。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監管,開展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成效監測評估,增強生態系統固碳功能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加強督察考核統籌融合。把碳強度降低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探索碳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制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機制,將碳強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體系,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壓緊壓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責任,督促推動各地完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專班,定期調度落實進展,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地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健全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機制,確保落地見效。(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
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能力建設。著力提升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生態環境系統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加強應對氣候變化人員隊伍和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統計核算、宣傳培訓、項目實施等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將應對氣候變化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落實相關經費保障政策。協調推動設立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專項資金。(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持續開展“六五環境日”“全國
低碳日”主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例行新聞發布、政務新媒體矩陣等,廣泛宣傳生態文明理念,統籌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與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組織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弘揚綠色低碳、勤儉節約之風。鼓勵和推動大型活動實施碳中和,對典型案例進行宣傳推廣。(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