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虎:甲烷控排在激勵機制設置上有正向和負向激勵兩種。正向激勵采用獎補或者融資支持等方式,而負向激勵則側重于稅費政策或者處罰政策。不同的甲烷控排領域、不同國家的情況可能會有差別,采用哪種方式需要因地因時而異。
例如,丹麥、德國、意大利等國為沼氣以及生物甲烷行業提供了優惠的補貼政策。目前,新西蘭
碳市場、澳大利亞ERF的保障機制和歐盟碳市場也已將煤炭行業甲烷相關排放納入強制履約碳市場。美國的《通脹削減法》提出針對油氣甲烷排放征收甲烷費的政策。
就中國而言,早就通過積極參與《京都議定書》的履約機制之一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推動甲烷控排。清潔發展機制的核心內容是允許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合作,在發展中國家實施具有溫室氣體控排效果的項目,項目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控排量用于發達國家履行《京都議定書》的承諾。甲烷回收與利用正是中國CDM項目的重點領域之一。
從2007年起,中央財政就開始對煤層氣(瓦斯)的開采利用進行補貼,標準為0.2元/立方米,并在2016年將標準提高為0.3元/立方米。從2019年起,對包括煤層氣(煤礦瓦斯)在內的非常規氣開始按照“多增多補”的原則進行補貼。
良好的投融資環境、政策與機制將有助于強化企業控排的責任、提升企業自主控排的積極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都將減少甲烷排放項目納入支持范圍。這些政策都有利于激勵市場主體參與甲烷控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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