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
碳市場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2-2012年,通過《京都協議書》建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s)參與國際交易。第二階段,2013-2020年,我國各個
碳排放交易試點依次開展,除配額交易外,還可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消碳排放,建立國內核證減排市場。但由于CCER呈現出自愿減排交易量少、個別項目不規范、供需不平衡等特征,于2017年3月被暫停項目備案,存量CCER仍可在市場交易。第三階段,2021年至今。2021年7月16日建立全國碳排放市場,目前僅覆蓋電力行業,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45億噸,是全球目前規模最大的碳現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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