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化調整煤炭消費結構。在確保
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落實控煤保電要求,除符合國家和省規劃布局的煤電、石化、熱電聯產等重大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增煤炭消費,新建項目煤炭消費量通過存量挖潛置換。加快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對供電煤耗在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上的煤電機組加快實施節能改造,無法改造的機組逐步淘汰關停,并視情況將具備條件的轉為應急備用電源。原則上不新建超超臨界以下參數等級煤電項目,新建煤電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積極引導
鋼鐵、建材和化工等重點行業減煤降碳、節能增效。持續推動工業、三產、公共機構和居民消費端“煤改電”“煤改氣”,進一步擴大散煤禁燃區域,多措并舉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加強煤炭消費監測監管,建設全省重點行業煤炭消費監測系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進具備條件的風電和光伏發電快速規模化發展,加大具有資源優勢的地熱能開發利用力度。因地制宜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焚燒發電,鼓勵生物質直燃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積極探索開展區域智慧能源建設,形成多能互補的能源格局。因地制宜開發水能,做好水電挖潛增容工作。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到2030年,新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以上。(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
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合理調控油氣消費。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持續推動成品油質量升級,以交通領域為重點推動燃油清潔替代和能效提升。提升天然氣儲備輸配能力,引導玻璃、建筑陶瓷、機電、醫藥、輕紡以及食品加工等企業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大區外電力引入力度。積極拓展外電入湘通道,提升外電輸入能力。加快華中交流特高壓環網建設,力爭祁韶直流輸送能力提升至800萬千瓦,實現雅江直流分電
湖南400萬千瓦。加快推進“寧電入湘”工程建設,力爭“十四五”末建成投產。有序開展其他省外電力輸入通道前期工作。新建跨區域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5.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構建現代化新型能源電力系統,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平江、安化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進度,推動已納入國家規劃的抽水蓄能項目能開盡開。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因地制宜建設天然氣調峰電站。積極建設堅強電網主網架、智能配電網和微網,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納。建立完善全省電力需求響應機制,引導自備電廠、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參與系統調節。開展省、市、縣三級和園區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模式,促進能源集約利用,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加強儲能電站安全管理。到2025年,新型儲能實現規模化應用。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2000萬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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