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承諾和計劃
氣候變化已經成為地球上每個公民都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企業承諾碳中和甚至凈零排放至關重要。許多公司設定了 2030 年至 2050 年之間實現碳中和或凈零排放的目標。長期目標必須有短期或中期目標才能切實可行。為順應國際趨勢,可加入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根據SBTi制定科學減排目標,提交SBTi審核發布。
第二步:定義啟動碳中和的項目
企業以多種方式產生
碳排放。人們應該根據他們的減排目標來定義他們希望實現碳中和的項目。可以從單一的業務活動開始,例如對某種產品進行碳中和,然后逐步改進,直到整個組織實現凈零。
第三步:核實項目碳排放,減少排放
當碳中和項目確定后,企業應核實碳排放量,看看哪些部分排放量較高或有改進空間,以實施改進措施,如引入節能設備、電動汽車和踏板車、減少包裝材料,或使用回收材料或采用 ISO 50001 標準來系統地改善
能源使用。
第四步:用碳抵消補償必要的排放
當碳排放量無法進一步降低時,企業可以向機構或組織購買碳信用額度以實現碳中和。請注意,如果出于特定目的需要碳中和,例如遵守當局法規或投資者政策,企業應選擇通過特定公司批準的標準認證的碳信用額度。例如,國際
航空碳抵消和減排計劃僅批準了ACR、ART、CDM、CAR等9個單位(截至2022/11/25)。如果需要國際信譽,企業可以尋求第三方機構如SGS或BSI根據PAS2060標準和ISO14064、14067碳足跡驗證對其碳中和聲明進行認證。
第五步:向利益相關者明確披露
當企業實現碳中和時,它可以向消費者、
供應鏈、投資者和當局等利益相關者披露其結果。除了公司新聞稿或公告外,公司還可以利用 TCFD 或其他結構將其納入其 ESG 報告,以便其碳中和案例可以得到審查并與業內其他公司交流。
結論
實施碳中和已經成為未來的趨勢,多個國家都制定了目標來實現它。以G20中的一些碳排放大國為例:德國的目標是到2045年實現碳中和,而歐盟其他國家、美國、日本、阿根廷和澳大利亞的目標是到2050年。中國等發展中國家俄羅斯定下的目標是2060年,印度要等到2070年,但每屆都制定了相關的目標和措施。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計劃在 2024 年征收碳稅,而第三大經濟體歐盟將在 2026 年征收碳稅(并要求從 2023 年開始披露)。此外,蘋果等已經制定碳中和目標的公司也要求供應商減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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