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衛東:就目前來看,各國對于NFT法律屬性的定義還不統一,大家都在進行不同的探索。美國將其看作證券,所以按照美國的證券法以及相應的合同標準進行管理。但也需要注意到,美國本身是一個
金融化程度較高的國家,投機色彩比較濃,因而會基于NFT的可分割性將其當作證券進行管理,并把這種管理模式延申到
區塊鏈眾籌的首次通證發行(
ico)等NFT交易的不同方面。
日本認為NFT不具備證券的法律要件,屬于加密資產,所以按照金融衍生品法律來管理。對于ICO,日本在承認其合法性的同時嚴格防范可能存在的金融風險,并根據不同類型適用資金結算法律。德國以及歐洲一些國家的做法同日本類似,在既有法律基礎上,依據其不同的情況加以區別。法國則認為NFT屬性比較復雜,應重新制定法律對其進行規制。
總的來看,各國是根據不同法律情況對NFT進行管理,注意到了對其金融風險的防范,但都承認NFT的合法性。目前英國、新加坡、日本都在試圖成為加密資產的全球交易中心,
香港也在積極討論虛擬資產服務牌照相關的政策。
目前中國對NFT金融化的立場是最嚴厲的,雖然允許NFT交易,但僅允許限定在數字藏品的層面,對NFT的任何一種金融化傾向都嚴加防范。2013年中國否定了虛擬貨幣的合法性,但事實上一直存在自我承擔后果責任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2021年后
幣圈完全非法化,虛擬貨幣交易被嚴格禁止。區塊鏈眾籌的首次代幣發行當然也界定為非法集資活動。
倘若未來要進一步發揮NFT的媒介作用和激活元宇宙經濟的價值,在法律監管層面有兩種可能性:一是對其制定專門的法規,二是按照現有法律進行規制。從目前香港有放松相關管制的跡象來看,我們很有可能會借助雙重制度安排,在國內保持原有的嚴格規制,讓香港成為中國NFT市場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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