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既是社會對未來數字空間想象的終極場景,也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其中,NFT在元宇宙的不同創制環節發揮著重要的媒介作用,但對于NFT的法律屬性,目前仍存在諸多需要加以明晰的部分。
3月4日,“CCF中國數字經濟50人
論壇高端峰會”在
浙江省
杭州市蕭山區舉行,峰會主題為“激活數據要素潛能 驅動數字經濟發展”。會上,來自計算機、
金融、法律等多個學科領域的專家圍繞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數據要素激活、數字治理等問題展開了研討。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院長、
人工智能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原院長季衛東參與了本次峰會并做主旨發言。他指出,數字經濟固然是由數據驅動的,但數字經濟又以元宇宙為新賽道,并且元宇宙是由非同質化通證(NFT)驅動的。
元宇宙本身也存在數據要素和數據治理問題,但在本質上卻是一種數據密態技術,會形成加密的資源、資產以及資本。在全球量化寬松和疫情加速數字化轉型的背景下,當前過剩的資金正在向NFT等無形資產市場洶涌而去,儼然將形成一個包括
數字貨幣質押和數字衍生品租賃服務等普惠金融功能的龐大經濟圈。
其中,存在虛擬人經濟、創制者經濟、跨時空經濟等不同類型,而NFT在數字經濟的各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媒介作用。因此,如何在防范加密資產的系統性風險與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之間保持適當的平衡,是制度創新的關鍵。
會后,季衛東就元宇宙如何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防范NFT虛擬資產相關風險的法律問題,接受了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以下簡稱南方財經)專訪。
以下為對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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